手机微信购物,发现更多好物
扫描二维码微信购物

扫描二维码微信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利用规则

利用规则

株式会社マツモトキヨシ(以下称“本公司”)就用户使用本公司所运营的本公司网站(以下称“本网站”),制定使用规则(以下称“本规则”)如下。

1章 总则

1条(适用范围)

1.本规则是对使用本网站所提供各种服务(含第2章所规定的服务,以下称“服务”)之相关事宜予以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使用服务的用户(以下称“用户”),用户应认真遵守本规则。但如本规则有特殊规定时,或对本网站或服务有另行规定时,应优先适用该特殊规定或另行规定。

2.当用户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时,即视为用户已承诺遵守本规则。

2条(本规则的修改)

1.在如下情况下,本公司可不经使用本网站或服务的用户的同意,根据本公司自身的判断而修改本规则。

   本规则的修改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时

   本规则的修改不违反合同目的,且对照修改的必要性、修改后内容的适当性、修改内容及其他与修改相关的各项事宜后,确属合理范畴时

2.在前款所述的情况下,本网站及服务的使用条件以修改后的使用规则为准。本公司修改本规则时,应在修改后的本规则生效日之前,提前30日将修改本规则和修改后的本规则内容以及生效日,以发布在本网站上或其他本公司认为恰当的方式,予以通知。

3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时,禁止实施以下行为:

1)实施侵害第三人或本公司所拥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之侵权行为
2)实施侵害第三人或本公司的财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之侵权行为
3)诽谤、侮辱第三人或本公司的行为
4)参与或包庇犯罪行为
5)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参与竞选活动或类似行为
7)使用服务时,输入虚假信息的行为
8)冒用他人名义或是使用虚假的登录ID、密码的行为
9)妨碍服务运营,或是损害本网站信用或信誉的行为
10)对与本公司(含集团公司在内)相关或与服务相关的信息,或是通过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篡改
11)发送或写入有害电脑程序等的行为
12)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13) 擅自将通过本网站或服务所获取的信息或商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播放、复制、翻拍、出售、转售等所有任何方式),或让第三人实施同样行为。但是已取得本公司事前批准的除外
14)将服务用于经营活动,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或是用于为开展经营活动及营利活动做准备
15)实施违法行为
16)实施其他本公司判定可能属于以上任意一项的行为

4条(停止提供服务)

如用户发生如下任何一项情形时,本公司有权不经事前催告,即可对用户采取停止提供服务、停止商品出货等本公司判断确有必要的措施:
1)违反本规则,或是查明过去曾经违反过本规则时
2)实施了第3条(禁止事项)中所规定的行为时
3)存在违反诚信的行为,经本公司的合理判断必须采取停止提供服务等措施时
4)存在其他符合上述各项的情形时

5条(著作权)

1.未经权利人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超出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用户个人使用范围,以复制、销售、出版及其他用途为目的,自行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亦不得让第三人为之。

2.当用户因违反本条而发生纠纷时,用户应自行负责解决所有相关问题并承担所有费用,不得损害本公司集团的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

6条(由本公司使用所提供的信息)

用户承诺:已授权本公司,可以在不经通知用户本人或不取得用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以非独占的方式无偿使用(含修正、删除、复制、公开、发送、颁布、转让、出租、翻译、改编)用户所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文章及其他信息(含文字、图像、音频及相关合成物)。本条款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向用户承诺本公司使用该信息。此外,用户不得行使与该信息有关的著作人身权。

7条(暂时中断)

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本公司可无需事前通知用户,而暂时中断本网站或服务。无论是因何种原因导致由于本网站或服务的延误或中断,而致使用户或其他第三人遭受损失,对该损失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网站或服务的系统进行定期或紧急维护时
2)因地震、火山喷发、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而导致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服务
3)因战争、动乱、暴动、骚乱、劳动争议等不可预见的事态而导致无法使用本网站
4)其他因运营或技术原因而导致本公司判断必须临时中断本网站或服务时

8条(个人信息)

有关因使用本网站或服务而获取的个人信息,以另行制定的《株式会社マツモトキヨシホールディングスグループ 个人信息管理规定》为准。

9条(信息等的删除)

当用户所注册的信息以及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所累积的信息超出本公司的规定期限或保存容量时,或是本网站或服务出于服务运营或维护管理的需要,本公司均无需事前通知用户而删除相关信息。

10条(免责)

1.本公司无论是就第9条(信息等的删除),还是就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相关系统以及本公司或第三人通过服务提供的信息等(包括网络上显示的广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本公司均不就其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实用性向用户做任何保证。

2.当用户因使用所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害(含身体、精神、财产损失在内)时,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不得就其所遭受的损失向本公司进行索赔或要求任何赔偿。

3.对于用户通过使用本网站或服务与其他用户之间进行的信息往来及由此发生的行为,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条(损害赔偿)

只有当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户因使用本网站或服务而遭受损失时,本公司才对用户所遭受的直接的、且已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当因用户使用本网站或服务而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时,用户须自行负责解决所有问题并承担所有费用,且用户不得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害。当因用户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或因不当行为、违法行为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时,本公司可向该用户提出索赔,要求用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章 网店

12条(适用范围)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在本网站上开设的网店中所提供的网上购物服务(在本章中,以下称“本服务”)。

13条(用户)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须提前注册会员。

14条(服务提供范围)

本服务的提供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因此,无法将商品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以外的区域,敬请谅解。

15条(单项合同的成立)

1.只有当用户进行了下单订购的意思表示(即在本服务中按下“订购”按钮。下同),且本公司以明示的方式做出了承诺时,单项买卖合同才成立。
  
当本公司在用户的个人页面上通知用户:用户所订购的商品,将送交至用户指定的送货地址,目前该商品处于准备出货的状态,则本公司的承诺成立。

2.用户不得进行以下任何一种下单订购的意思表示:
1)以转售为目的的下单订购意思表示
2)对于限售商品,以本条第3款第(1)项中规定的①到③的形式进行下单订购意思表示
3)以违反本规则的方式进行下单订购意思表示

3.如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公司均可拒绝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1)当同一用户进行大量商品的下单订购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至③中所规定的情况)时。此外,本公司有权判断是否属于“同一用户进行大量商品的下单订购的意思表示”。
    
① 进行一个意思表示时
    
② 同一用户进行多个意思表示时
    
③ 即使是利用多个用户ID进行意思表示,当商品的送交地址相同时,或是用于支付的Wechatpay帐号相同或属于同一人名下时,或是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定属于实质性的同一用户时。

2)在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下单订购意思表示
3)本公司标注的价格有误时
4)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断而判定不适合做出承诺的情况

4.当本公司因前款规定而不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时,如用户已支付了其希望订购的商品的相应货款,则本公司应将该货款退还给用户。在该种情况下,退款所需费用均须由用户全部承担。

16条(商品价格)

商品价格为用户进行下单订购意思表示之后所显示的价格。

17条(下单订购后的取消、退货)

1.下单订购完成后,因用户自身原因而需取消订购、及做出退货,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准备出货之前

需在个人页面上确认出货状况,如果商品尚未处于准备出货的状态,则原则上可随时取消订购。

请在个人页面上办理相应手续。

2)准备出货之后、交货前

需在个人页面上确认出货状况,如果商品已经处于准备出货的状态,则原则上不可取消订购。

3)交货后

交货后原则上不可退货。

如对所收到的商品存在疑问,请在自收货之日起的7日内(包括第7日在内)与跨境电商专用在线客服务(365Webcall(即首页在线客服):3408540135@qq.com)联系。

18条(配送(交货))

1.商品是由用户订购时所指定的快递公司(以下称“指定的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用户或用户的相关人员收到商品,即视为商品完成交付(交货)。

2.无论任何理由也无论是否属于正当理由,自本公司指定的快递公司开始配送之日(包括用户不在的情况在内)起的7日内,因用户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完成前款所规定的交付(交货),则视为该商品的相关交易已被取消。在此情况下,因订购商品而产生的跨境EC税(以商品自身价格乘以中国海关规定的税率所计算出的金额)、商品配送及保管所需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3.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所合作的物流公司等进行商品配送。有关收件人不在时的配送处理方法及规定,请向各物流公司洽询。

19条(货款支付)

用户可通过Wechatpay等本公司指定的方法支付商品货款。支付时,是从用户的Wechatpay账户以人民币方式付款,根据支付当日的汇率折算为日元后,汇至本公司的Wechatpay海外账户。详情请参阅常见问题

20条(所有权转移)

用户接收商品后,商品所有权转移至用户。

21条(风险承担)

商品灭失、毁损、污损的风险,在交付商品之前由本公司承担,在交付商品之后由用户承担。

22条(检查)

1.用户收到商品时,应立即对商品的种类、数量、有无瑕疵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2.如用户根据前款规定进行检查和验货后,发现商品存在品种错误、数量不足、存在瑕疵等问题时,应立即将该检查和验收结果通知本公司。在此情况下,按照第23条(退货、退款)第(1)项的规定的方式处理。

23条(退货、退款)

除了第17条(下单订购后的取消、退货)中的规定之外,以下情况予以退款。

1)在因商品破损(次品)、商品错误等是因为本公司的原因所导致的情况下,用户可选择或是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退款,或是选择不解除买卖合同但要求换货。在该情况下,退款、重新发货所需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

2)此外,如本公司特例予以同意时,用户可退货并退款。在此情况下,退货、退款所需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24条(单项合同解除)

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公司可不经任何事前通知或催告用户,而立即解除单项买卖合同。此外,除了符合第(6)项规定的情况之外,否则退货、退款所需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1) 用户违反本规则时
2) 未及时支付商品货款时

3) 用户发生信用风险事由时

4) 当出现可令本公司判定用户不具备支付能力的状况时

5) 以送货地址不明确、或因用户长期不在而导致商品无法完成配送(交货)时

6) 用户订购的商品已停产时

7) 当发生第15条(单项合同的成立)第3款中所规定的各项事由时

8) 本公司经合理判断,判定可能符合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其他各种情况

25条(免责)

1.对于因自然灾害、战乱、交通设施的混乱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而导致的无法配送、配送延误,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因用户所登记的信息存在错误,而导致的无法配送、配送延误,本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如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则用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本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

3  其他

26条(其他)

除本规则之规定外,关于本服务的详情,在本网站所公开的常见问题中予以记载或规定。

27条(纷争解决)

本规则适用日本法律。本公司与客户之间所发生的所有与本网站或服务或本规则相关的纷争,均以东京地方法院作为一审专属管辖法院。

本规则制定日期:2019425